在现代企业管理之中,人才已经成为第一生产力。如何招揽人才、如何留住人才是公司企业最为关心的问题。股权激励是以公司治理的模式,实施人才战略的方法。通过股权参与,让企业的核心人才不仅成为员工、也要成为主人,不仅通过自己的劳务付出获得收益,而且通过企业的发展而收益。
股权激励的模式源自于西方成熟的工业社会,股权激励在国外被很普遍的运用,这是一种为了减少代理成本发生的做法。股权激励有三种主要的模式:一是增量资产股权激励,是指企业经营者在一定期限完成约定的业绩目标时,出资人以当前企业净资产增加额作为基数,按照约定的比例计提奖励制度,并以股权的方式支付给经营者团队和技术骨干。二是业绩股票激励,是指企业经营者在约定的期限内达到预定的目标时,股东大会授予其一定数量的股票或提取一定的奖励基金给予其购买公司股票。三是股票期权激励,是指企业经营者在完成预定的目标时,股东大会给予其一种权利,享有这种权利的人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以股票期权的行使价格购买本公司的股票。
股权参与是股权激励的核心内容。股权激励是指以股权为基础(stock—based)的激励制度,主要有两种方式即限制性股票所有权和股票期权。中国证券市场一般采取的是股票期权方式。
股权激励的最大特点是将个人的发展融合于企业的发展之中。股权激励方式是指企业通过在一定条件下、以特定的方式(股票)对公司经营者、管理者拥有一定数量的企业股权,从而进行激励的一种制度,它能够将企业的短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有效结合起来,使经营者站在所有者的立场思考问题,达到企业所有者和经营者共同发展的双赢目的。简言之,股权激励,是指企业经营者和职工通过持有企业股权的形式,来分享企业剩余索取权的一种激励行为。
(作者简介:孙晓东,经济学学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京大律师事务所企业与公司法务部主任。业务范围:主要从事企业公司法律事务的服务,主要包括:公司注册、企业公司改制并购与资产重组、公司证劵、公司股权股权投资与转让、股权基金私募、公司上市、公司税务筹划、公司破产清算、公司合同管理、企业公司法律风险管理、企业公司法律顾问。服务宗旨:直面世间风云,笑看人生百态,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时光易逝,容颜易老,唯对公平正义之信仰不变。愿以诚挚之心,恭迎八方之宾。企业与公司法务专项咨询电话:15618182206;电子邮件:sunxiaodonglawyer@hotmail.com;律师事务所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036号隆宇大厦24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