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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的相关问题——孙晓东律师支招
来源: | 作者:sunxiaodong | 发布时间: 2018-08-30 | 109 次浏览 | 分享到:
家里长辈过世,往往就会涉及到遗产的继承问题,北京市的林某就遇上了这样的纠纷。林某生母在林某年幼时就去世了,而在今年元旦,林某的父亲因病去世,家里只剩下林某与继母陈某。家里的房产是父亲独自置办的,那么林某应该如何继承父亲的财产呢?    

【律师观点】

  林某的父亲死亡后,林某和林某的继母都属于法定继承人,且都位于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因此,林某父亲的房产林某和林某的继母都享有继承权。只不过两人的继承权利来源不同,林某是基于血缘关系获得继承权,林某的继母是基于夫妻关系获得继承权。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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