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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遗嘱、遗赠、遗赠扶养协议效力比较
来源: | 作者:sunxiaodong | 发布时间: 2018-09-15 | 102 次浏览 | 分享到:
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四种方式的效力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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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死亡后,可能会同时出现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与遗赠抚养协议,同时出现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时它们之间效力到底谁强谁弱?专业孙晓东上海继承律师桂维康律师根据自身丰富经验与法学功底做出以下解答: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因此四种继承方式的效力排序为:(1)遗赠抚养协议(2)遗嘱继承、遗赠(3)法定继承。
但是,如果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仍依法定继承方式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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