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的顺序是什么?法定继承人的顺序,是指法律规定的各法定继承人继承财产的先后顺序。被继承人死亡后,并不是所有的法定继承人都可以同时继承财产,而是要按照法律规定的先后顺序,依次继承。继承顺序在前的法定继承人,有优先参与遗产继承的权利。继承顺序在后的法定继承人,只有在无前一顺序继承人或前一顺序继承人全部丧失继承权或全部放弃继承权的情况下,才能参与遗产分配。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不分先后享有平等的继承权。
我国《继承法》在确定继承顺序时,不仅以婚姻和血缘关系为依据,还须同时考虑到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密切程度以及在经济上相互依賴程度等状况。
《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这两条继承顺序的规定在法律意义上形成排斥和补充的关系,即第一顺序必然排斥第二顺序,第二顺序在第一顺序全部空缺时进行补位。因此,第二顺序继承人有权参加继承的只有三种情况:(一》第一順序继承人无一人存在;(二)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放弃或全部丧失继承权;(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部分继承人丧失继承权,其余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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